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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大翁坑村饮用水工程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大翁坑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大翁坑村饮用水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大翁坑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延政移【(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峡(略),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平市延(略)(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大翁坑村;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略)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峡阳(略); 2.5 最高控制价(略);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略);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并要求投标人须在《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企业名录库》内企业(根据延建办【****】12号文件规定)资质,《施工企业(略)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不要求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略))。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3日 08:00至(略)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gov.cn/npztb/)(电子招(略))下载(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gov.cn/npztb/)(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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