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芦山县平安苑小区批量车位转让-平安路39号平安苑二区3、4幢安居房地下车位 |
雅安芦山县平安苑小区批量车位转让-平安路39号平安苑二区3、4幢安居房地下车位 | |||||
DSCQ(略)f(略)-2 |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202(略) | 挂牌截止日期:2020-09-03 |
标的位于雅安芦山县平安路39号平安苑二区3、4幢地下-1层,车位类型分为子母车位(套内(略).37-24平方米)、小型车位(套内面积8.68平方米)(具体信息详见各类型车位明细表,套内(略), 实际建筑面(略))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略):一次性付款:详见其它披露事项中,竞买(略)。 | |||||||||||
一、意向(略)幢业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次交易允许联合体受让,且联合体成员均(略)。 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先到雅安市芦山县平安苑小区物业公司处办理资格确认登记,然后(略)(芦山县民政局5楼)登记,登记时应同时携带以下资料:1)、平安苑小区车位竞买资格确认书;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略));3)、分房确认书或相关证明。 四、意向受让方在办理上述登记之后,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明确(略),但无法选择车位位置。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按照所报名购买车位类型的数量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其中:子母车位保证金2.5万元/个,小型车位1万元/个。 六、意向受让方在完成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后,交易所最终以转让方提供的分房确认名单确认其参与受让的资格。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转让可供选择的车位共计5个,其中:子母车位4个,小型车位1个。 本次转让以上5个车位,具体包括子(略)(挂牌底价为55000元/个),小型车位1个(挂牌底价为25000元/个)。车位挂牌底价以四川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雅洲评报字【2019】092号《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报告》出具以标的实际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略)。所有车位按现状进行转让。 二、本次转让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仅为雅安市芦山县平安路39号平安苑二区3、4幢业主,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方可报名购买的车位类型和数量不限,但总体转让数量和类型不超过上述第一条的限制。 三、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车位,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四、竞买规则说明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随机抽签”的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由西南(略)(具体竞价时(略))。 每个车位类型(略)。每个车位类型的挂牌底价作为竞价起始价,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进行集中竞价,出价方式为(略),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交易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的结果确认每个竞买人的最后有效报价。 网络竞价结束后,依据(略)到低的排序。 本次转让车位采取“先付款再选择车位”的原则。即:排序结束后,交易所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竞买人排序结果。(略)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价款。原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部分冲抵相应的成交价款;逾期未付清价款的,视为其放弃本次购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在规定时间付清价款后,转让方按(略)序结果选择车位位置,即:每个车位类型的最高报价者有权在该类型所有车位中优先选择所购车(略) 5、若某类型车位的出价人数总数等于或小于该类型车位可供转让数量的,则报名购买该类型车位的意向受让方全部确认成交,并按照出价由高到低的次序选择车位位置。如意向方在网络竞价中不出价的,则参与随机抽签。 6、按照各类型车位竞买人的需求,确定本次交易可供转让的车位类型和数量。当网络竞价中出价的车位总数(包含所有车位类型)超过5个(不含本数),或某类型车位出价总数超过该类型可供转让的数量时,对超出部分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按照该类型车位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超出部分对应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并确认该部分意向受让方交易不成功。交易所将向交易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二)随机抽签规则 1、当网络竞价成交车位总数小于5个(不含本数),或者各类型车位成交数量小于该类型车位可供转让的数量(子母车位4个,小型车位1个),且同时存在意向受让方未在网络竞价中出价的情形时,适用随机抽签的规则。 2、由转让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所购车位的位置。 3、随机抽签的车位仅(略)位位置。 4、意(略)。否则将视为其放弃购买,其交纳的保(略)。 5、意向受(略),应向交易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现场抽签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按挂(略)。 五、本次转让的车位正在办理大产权证。转让方承诺成交次日起1年内取得分户产(略)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缴纳。 七、本次转让车位实际面积与将来办理的权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本次交易(略)。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0-09-03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提示:向以下任何一个银行账户交纳即可
|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略)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
|
陈嘉芳(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周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略)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略)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略) 2、联合体(略),在交易平台(略)。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略)。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略),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略)。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略)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略)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略),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略)。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略),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略)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略),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略)。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略)。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略)。投资者在提(略),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略)。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略)。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略),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略)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略)、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略)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