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6 14:31:46 |
****基地****消防站智慧工地系统建设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基地****消防站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已由 国****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 示范区经复(2019)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地****消防站智慧工地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交货地点:**市徐圩新区; (3)交付使用期:40日历天;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估算价:358761.8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软件系统开发或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 3.3项目负责人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含对应高级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软件设计师(含对应高级的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管部门评审的证书)。 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4.投标人自2017年0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智慧工地系统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请提供网站截图,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报名方式与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 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网址http://zb.****.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注意,授权委托书格式从“下载中心”下载,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3副)及电子版标书(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存储于U盘,信封封装)邮寄或送至招标人处,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标书开标前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5邮寄或送达地址为:******区管委会大楼528室吉霞(收),电话0518-****6886。(如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 6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二次报价,****小组在开标现场将对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开标现场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联系投标联系人,视为投标人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后,系统初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工程量价款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工程价款的70%;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10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付款申请和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6.1投标保证金额度:0.7万元; 6.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 6.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建行**徐圩支行 帐号:320********8000002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基地****消防站智慧工地系统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在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没有备注清楚的不予认可。 6.5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6.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确定中标人后,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6.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23日下午14:30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心403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528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518-****688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相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现场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