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贵州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省社科字﹝2020﹞13号)立项合同和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1.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须在2020年9月25日前在院网站科研动态专栏上发布一次及以上的项目调研工作简讯。
2.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
3.为了落实项目经费与研究进度同步和跟踪的要求,在项目研究期间,若报销间接经费,需提供阶段性成果印证材料。
院科研处、院财务处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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