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弼西股份经济**社的委托,对弼西股份**经济社法律诉讼案件法律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弼西股份**经济社法律诉讼案件法律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580,0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以总价38万为本项目底价,加上项(略))。
四、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法律事务完成之日止。(包括与案件相关的一审与二审,直到案件以及相关执行工作全部结束)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六、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为依法(略),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略)(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派人员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须提供没有联合体投标声明并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至2020年 9 月 25 日期间(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二层A21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以下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退回。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本项目不组织咨询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10 月 9 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略):**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时间(略) 9 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十三、评标办法:(略)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弼西股份经济**社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二层A215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