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下镇东湾村路灯改造工程(第二次改造)招标方案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市**区****,建设资金来源为村级自筹资金。招标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莲下镇东湾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灯改造(详见施工图、预算书)。
3、计划工期: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按**区莲下镇东湾村路灯改造工程(第二次改造)项目的规划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的总承包方式。工程按实结算。采用承包方带资先建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村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工程款结付协议,5年内付清工程款。
5、资格审查方式:****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查。竞投人应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到工程招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村委会的《踏勘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6、拟采用的定标方法
本工程按预算总造价279139.19元,通过抓阄方式确定承包方。当只有一个单位报阄时,该竞投单位自然中阄;当报阄多于一个单位时,采用双阄制(即一粒单位名称阄对应一粒有无阄)进行抓阄确定承包方。由莲下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本次抓阄工作。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参加投标者须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7日。
2、招标公告发布于东湾村公告栏和**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http://220.****.70:3024/index.shtml)。
3、投标有关文书将采用统一格式,****村委会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名及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上午11时,投标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村委会。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投标。
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算起30个日历天。
六、有关要求
1、递交投标报名文件时须提**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踏勘证明》等资料及缴交保证金5000元(
2、由招标人依照**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组建的****小组在开标后定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时由莲下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并指导村进行交易操作。****小组人数9名,其中村二委干部3名、****委员会5人及镇干部1人。
3、投标单位中标后现场与招标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同时所缴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无偿归村所得。投标后没有中标的,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于投****村委会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手续。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村委会提出,招标****村委会公告栏上公布。本次招标活动时间以公告栏及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密切留意。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壮炎 ,联系电话:138****6777。
2、服务机构:莲下镇****服务中心,联系人:谢汉钿,联系电话:13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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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