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培育农民合作社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培育农民**社服务工作,现面(略),请按照以下项目要求进行报价:
一、(略)
**市高明区(略)。
二、第三方资格条件
1、(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办理企业咨询服务类机构,有相关服务经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高明区内有场地能组织开展培训;
4、在高明区农业范畴有一定影响力。
三、项目内容
1、负责协助联络相关人员完成高明区24家农民**社的筹建;
2、负责指导和协助完成培育24家高明区农民**社;
3、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四、竞价要求
(一)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包括委托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包(略)。
(二)服务费用最高限价。项目实行整体(略),按照服(略)(共24家),总费用不超过4.08万元。
五、其他要求
各报价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7日前将(略)(样式见附件)和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高明区农业农村局二区3楼农村发展股(以收到(略)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区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对报价材料统一**,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项目中标情况将在区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略)
**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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