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第三方评价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略):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实现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全覆盖,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开展本项目。 本项目为先行区代管区四街道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第三方评价服务(以下简称:食品抽检和第三方评价服务),公开选定第三方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定点检验机构。按照实际工作量,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共选定2家食品检测机构。每个包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71万元,分为2个包:A包预算金额35万元,服务内容为崔寨、太平街道食品抽检和第三方评价服务;B包预算金额36万元,服务内容为大桥、孙耿街道食品抽检和第三方评价服务。 该项目服务期限为九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可**1个月。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部市场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先行区综合执法部市场监管办公室)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食品抽检和第三方评价工作,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年度抽检分析报告,第三方评价的现场评价报告、评价总体情况分析报告。食品抽检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完成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据实结算费用。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略)。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略)。 | 六、(略) | 1、采购单位:**新(略) | 地址:309国道大桥(略)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略):**省建设(略) | 地址:**市卧龙路128号**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113室 | 联系人:曹辉 | 联系方式:(略) | | | | | |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7时03分13秒 | | | |
| | |
[(略) 10.13定稿-**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第三方评价服务.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