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略)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GN2020-18-3132)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略)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略)
成交金额:(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李真、秦帅 联系方式:(略)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略)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略)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略),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四、其他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略)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略)org.cn)
特此公告。
(略)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