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板桥派出所勤务指挥提档升级工程-板桥派出所(监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高新区、板桥派出所勤务指挥提档升级工程-板桥派出所(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市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2) 工程规模:约2万元
(3)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板桥派出所勤务指挥提档升级工程-板桥派出所(监理)
(4) 工程周期: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高新区、板桥派出所勤务指挥提档升级工程-板桥派出所(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具有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16时00分(工作日9:30-11:30;13:30-16:00,节假日不办理)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委派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市**中路511号高特产业园1号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9日16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路88号一楼报告厅。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的情况下进行入围抽签,当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由发包人代表随机抽取9家入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中标号抽签(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9家则不再补足),投标单位为3-9家则全部入围,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随机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费2万元,固定总价,结算时不调整。投标单位统一按此价格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结算和付款方式:合同竣工后全部资料完整提交后一次性付清。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宋慧
电话: 0512-****5225
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
联系人:岳晓露
电话:133****8998
地址:**市**中路511号高特产业园1号楼4楼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10-22至2020-10-27
十二、本项目只接受投标单位1名人员进场(从一楼大厅进入)。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各投标单位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提供“苏康码”(持绿码者,可以进入开标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