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经济开发区公租房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略)平方米,总高度为19.5米。项目单体设计为砖混结构,共264套,配备独立厨房、卫生间、单居室等。配套建设小区道路、场平、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工程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略)万元,设计费不得超过2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其中: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略)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略)(JGJ59-2(略))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略),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略)。(上传营(略))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略)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4、投标人拟派(略):
4.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略))
4.2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略)(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3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略)。
5、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上传证书原(略))
6、施工人员要求:
6.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2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3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略)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略)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略),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2020年8月~2020年10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略)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略))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略)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略)(诚信总(略));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略))
10(略):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略)。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略)(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上传联合(略))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略)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略),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8日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略)时30分-9时0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略)。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http://(略)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