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防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略)新冠防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略) | (略)新冠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0月27日 | ||
二、(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一.原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3包:消毒机器人(移动式过氧化氢汽化消毒机)▲4、对空气消毒效果:对空间内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对≤200m3空间内自然菌的杀灭率>90%。 变更为: ▲4、对空气消毒效果:对空间内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9.9%,对≥200m3空间内自然菌的杀灭率>90%。 二.其他不变。 | |||
更正日期 | (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A(略)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监督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 采购计划号:(2020)2683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逾期未支付采购资金的违约责任:逾期未支付采购资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略),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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