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
根据需要,****公开采购乐活城乐活漫街阳光棚及花格窗等相关货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活漫街阳光棚及花格窗采购
(二)项目地点:乐活城乐活漫街
(三)项目参数:各规格的玻璃及花格窗(具体规格要求参考附件)。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最高限价:9.58万元(含税),此费用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价款结算及验收
(一)价款结算:一切以合同为准
(二)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供应商全部产品运送到制定地点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试用期间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本次采购的产品要求质保期五年。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方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产品安装调试、集成完毕后15日内,采购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产品的,视同已验收合格。
(四)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把采购方所需材料交付给采购方;供应商不能交付产品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五)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方,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在本公告期内,招采中心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并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
****中心组织竞价,采取现场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供应商确定后,招采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售后服务事宜
(一)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份,只按厂价收实际的材料费。
(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响应到场,若因距离远,无法及时到达,需说明原因并争取在4天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产品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六、公告渠道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到**市**区**大道上段119****广场****中心)进行报名,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大道上段119****广场****中心)
业务部门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187****8376
招采中心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0****6661
附件:【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