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微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已通过“两评一案”(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微山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并授权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微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 1.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由微山兴创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微山兴创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微山县电商产业园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微山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个子项组成。 2.建设地点:该项目拟建地点为微山经济开发区境内,具体见“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略)万元。 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6.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7.授权主体:微山县人民政府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至(略)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微山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满主任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北京海淀西直门北大街321号楼14层**** |
联系人:杨阳 | 联系方式:(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