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我局党委同意,拟对我局信访约谈室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略)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信访约谈室建设项目采购
2、采购方式:(略)
3、采购内容:根据税务系统信访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
二、采购项目预算:(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略),无偷税欠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施工等相关范围;
2.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建筑施工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室内装饰协会核发的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旦发现有此类情况,所签合同无效。
四、报名(略)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 11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富康路办公区406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法(略)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接受授权人身份证等。
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中“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明文(略)(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略)
供应商于2020年11月16日15时 00 分(**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报价表(附件2)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富康路办公区三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