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兼并重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略)(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兼并重组)项目
二、项目概况:(略)(兼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为“李梓煤矿”)为兼并重组矿井,位于**市汇川区山盆镇。《关于对**思瑞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69号),李梓煤矿由原李梓煤矿(45万t/a)和光明煤矿(9万t/a)进行兼并重组(异地**置换整合),保留(略),关闭光明煤矿,兼并后拟建规模为60万t/a。
《关于调整(划定)(略)(兼并重组)矿区范围的通知》(黔自然资审批函〔****〕855号),对矿区范围进行了划定。调整(划定)后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6.****km2。矿井开采深度由+****m~+100m标高。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略)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略)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略)。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略)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储煤场为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卸载为密闭,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满足场(略).0mg/m3的要求。
2、(略)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管道排水相关工程,在水处理设施未(略),应采取以下临时措施。场区采用化粪池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其余生活(略)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
(2)运营期地表水环(略)
矿井水评价要求采用评价要求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加PAC、PAM)+三级曝气+三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工艺处理。规模200m3/h。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置,规模240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沉淀水池,矸石淋溶水采用淋溶水池进行收集并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矸石排(略)。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略)
煤矸(略),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略)。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略)
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略),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略):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略)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略),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略)
主要事项:(略)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本:(略)
公众(略):http://(略)gov.cn/xxgk****/xxgk/xxgk(略)/t(略)_(略).html
截止日期:(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略)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 (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 (征求意见稿)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