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一、 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 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略),包括台式电脑、交换机以及机柜、半球型高清监控摄像机、桌面监控摄像设备、投影仪及吊架、存储设备、复印机、胶装机、切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地分多个项目需求部门,多地点实施。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数量和相关内容服务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金额为97.27万元,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日历天。
四、 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或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独立法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六)投标人应为军队或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投标报名前递交保密承诺书(另附),若投标人(略),可直接递交相(略)。
(七)本项目(略)。
(八)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略)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略)。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0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发售地点:**市滨江区金南创业大厦405室,联系人:(略)。
发售方式:投标人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邮件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招标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供应商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文件资料各1份(书面材料快递一份,地址见发售地点):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非外资独资或外(略)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保密承诺书;
6.项目报名表;
7.报名资料模板可下载,详见附件二。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略):
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供材料:(略)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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