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绿带七期整治工程(甬新河-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一期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滨江绿带七期整治工程(甬**-剑兰路东侧规划路)一期(监理)已由**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略)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新区自然**整治中心(**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 **规划绿地、南至甬江大道、西临甬**、北至甬江。建 设 规 模: 滨江绿带七期整治工程(甬**-剑兰路东侧规划路)分一、二期实施,本次招标实施甬**-剑兰路以东(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拟**公园绿化景观、主次园路、管理用房(兼公厕)、健身场地、防洪堤挡墙抬高、成品岗亭等 。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约****万元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暂按****万元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排水及海绵、土建、安装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所有监理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完成录入;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3.6 其他3.6.1企业注册地在**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略)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国家高新区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7室)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高新区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gov.cn/t9/)。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楼 联系人:葛诗鹏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联系人:范丁辉、黄银耀电 话: (略)、(略) 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并以电话((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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