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附属用房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附属用房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附属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略):
3.1本工程特定(略)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略),须是投标(略),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略) 年 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5)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略)。
三、(略)
时间:2020 年 11 月16日至 (略)地点:“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jdqzfcgw/index.shtml)、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
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每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略)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略)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略)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的时间:(略)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略)午5:00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 2020 年11月23日上午 12:00(北京时间)前送达(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 力度的通知》(苏财购【(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 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五)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 1 人。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人:(略)
2020 年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