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1-16】
项目概况
**市****居民委员会的****邻里家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县府街7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邻里家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
5、最高限价:480000.00元。
6、采购需求:****邻里家园项目,****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推进居民自治、解决社区治理问题,****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模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
(1)在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有明确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方法和内容;
(2)理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师或2名助理社会工作师;
(3)有不少于5名全职员工(须与机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其中不少于3名专业社工(此两人必须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初级及以上证书);
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 23日,9:00-17: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县府街7号4楼
3、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注: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报名相关信息(包含采购项目编号、响应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7 日14:00时起。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时止。
提交地点:**市县府街7号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时整。
地点:**市县府街7号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服务费
1、磋商保证金: 无。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2、履约保证金:无。
3、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服务费专用帐户(帐户名:****;账号:110********07077092 ; 开户行:****银行**苏站支行)。
八、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市****居民委员会。
(2)地址:**市科教**梅村路。
(3)联系人:徐佳。
(4)联系方式:139****0510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市县府街7号4楼。
(3)联系人:江娇娇。
(4)联系方式:0512-****7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市****分中心网站。
2、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须知事项:响应时各响应人代表仅限1人,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佩戴口罩,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或苏城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或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2℃的导致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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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