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第二师铁门关市 作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17 17:18:49
索 引 号 | TMGSTHBJ-2020-0134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略)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二师2019年美丽连队建设 | 第二师三十八团九连 | **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八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巴州朗霁云程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绿地广场(略)*连队道路1.896km,路灯10盏,供水管道3232m,供电工程1.545km及配电箱一座。配套建设40m3化粪池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 1. 施工场(略),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略)排放限值要求; 2. 采用先进工艺(略)。对于距施工区(略),应采取临时隔声(略),有效控制施工噪音,避免影响其生产、生活。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略) 3. 施工废水应处理(略),不得外排(略) 4. 项目弃方应及时运至指定的项目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 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略),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