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家风荷乡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答疑01号
**市家风荷乡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答疑01号
日期:(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提问作出如下答复:
1.本项目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所提供资料,完成勘(略),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分。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略),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故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并未违背相关规定。
3.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设置,均为一个注册证、一个职称证,并没有设置一人多注册证,并未违背招标文件编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评分标(略),旨在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旅游景区与周边村庄的连片打造,具有风景园林、城乡规划资质与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相符,故将风景园林与城乡规划资质作为了加分项,并没有排斥潜(略)。
综上,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设置不合理条件,且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略),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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