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电视播控中心机房外走廊改造和制作形象墙项目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任静涛(略)
(四)项目预算金额:(略)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电视播控中心机房接待前厅改造、外走廊改造及其他部分改造(含机房功能提升、入口小门厅、电梯厅改造及其他项)。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略)
(七)踏勘: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略)。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装修经验(以合同为准)。
(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期限: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日期不足3年的,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公告在(略)发布,经采购人确认参与本次投标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11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00号(略)南楼102室。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合格的投标人证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略),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人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00号综合业务楼705会议室
监督电话:(略)
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备注: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C(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