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段改建工程灵溪连接线雨、污水改迁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 387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104国道**段灵溪连接线雨水、污水迁改等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 按苍住建[2018]307号要求,应为《苍**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四期)》内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15:00,地点为****办公大楼1号楼24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 11 月27 日下午17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0年 11 月30 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0577-****7530
****
苍****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