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石桥36-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规划(略)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计入(略)(㎡)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石桥36-1号 | 国道319线旁 | ****.28平方米(约41.95亩) | 商住用地 | 3.0 | **** | 30 | 30 | 商业 40年,住宅 70年 | **** | ****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地块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略)参加竞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略)
(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企业(略)
(四)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五)开发建设企业(略)。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于****年11月17日至****年11月30日到(略)自然**和规划局四楼(略)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凭出让文件方可报名。
申请人须于****年11月30日前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须于****年11月17日至****年11月30日18时前,到(略)自然**和规划局四楼向(略)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11月30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将在****年11月3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出回执。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略)5时20分在**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市公共**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成(略)。
(二)地块涉及(略),由竞得人另行(略)。
(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六个月内在地块现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八、联系(略)
查询网址:(略)com、(略)
联系地址:(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四楼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收款单位:(略)
开 户 行1:(略)
账 号1:(略)
开 户 行2:(略)
账 号2:**** **** **** ****
开 户 行3:(略)
账 号3:(略) ****
开 户 行4:(略)
账 号4:(略)
备 注:(略)
注:交纳保证(略),保证金(略),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银行进账单视为无效,不予报名;竞买保证金转账或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一致。
**县自然**和规划局
****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