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2020年省(略)(三标段)――绿化、亮化、沟塘清淤及环境整治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县吴圩镇耿巷中心村(三标段)――绿化、亮化、沟塘清淤及环境整治等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略)-141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 ||
地址 | **县吴圩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旭,(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略) | ||
地址 | **县万汇龙2号楼2楼(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郭宏伟; 电话:(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市剑春园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略).0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冰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略) | |||
计划工期 | 不高于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
招标(略) | ||||
项目(略)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市(略)公共**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要求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略)(不包含专家评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电话:(略)。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略),应附提出异议的(略) (7)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略)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招标单位:(略)
代理单位:(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