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略)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2021年-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详细情况
2020年11月23日 14:(略)
2021年-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略)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
预算金额: | (略) |
采购品目: | (略)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为规范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和危害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建设绿色**校园提供保障。现招标有处置危险废弃物资质的公司,对(略)长安、雁塔校区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废物代码:900-047-49、900-041-49)进行安全转移和处置。 服务、运输、处置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转运现场安全、运输过程安全、处置结果安全。 2.自备运输车辆,接甲方通知后到甲方现场接收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3.每周须派车(包括司机在内至少3人)到指定现场接收,计量称重后装车,双方签字确认,扫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卡后离开学校。 4.供应商免费提供25kg废液容器(小口、带内盖,100个/每周),包装纸箱、包装袋、警示标识(若干/每周)。 5.危险废弃物的转移须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
预计(略): | (略) |
备注: | 6.危险废弃物接收现场,供应商须(略)。运输车辆及工作人员应文明作业,工作人员须穿戴安全防护装置,作业完毕后(略)。 7.处置条件和设施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略),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现场分类称重计量,计量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双方按实际计量数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作(略)。 9.禁止将危险废弃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服务效率要求 每周(略),避免危废物质积压。如有额外临时转移,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转移。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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