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元):(略)
四、服务期限:(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执行标准、规格等(略)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有4A级或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单位不同的分支机构,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略)gov.cn/index.html)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不得有行贿记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承诺声明函。(投标人出具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自查承诺声明函原件及两个网站结果查询截图证明);
5.本项目(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文件原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11月23日起至****年11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详细地址:**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承诺声明函》原件(复印件须注明 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市越(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联系人: (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0-****-3(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联系地址:**市越秀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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