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万山镇2020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矿山支渠、冲口山洪沟、山塝泄洪沟)施工
**县万山镇2020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矿山支渠、冲口山洪沟、山塝泄洪沟)施工项目(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万山镇2020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矿山支渠、冲(略))施工 项目编号:(略)
方式:(略)
库类别:(略)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略)
抽签(采购)日期:(略)
**县万山镇2020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矿山支渠、冲口山洪沟、山塝泄洪沟)施工项目中签候(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刘 磊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0551-8738811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略),应当在异议期内(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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