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略)站智能支撑模块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5:37:34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年基站智能支撑模块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年基站智能支撑模块采购项目于****年11月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11月11日08时00分至****年11月16日17时30分,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略)站智能支撑模块采购项目于(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9时00分至(略)9时00分,投标人数量1个: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因重新招标时只有1家投标人,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略)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的; 公示期:(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略),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略)。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略)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