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0-11-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8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及配套应用项目 | **市**区甪直镇淞河路1号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甪直镇淞河路1号,租赁现有厂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运用高级氧化、膜处理、高效干燥等工艺,生产JL-500、JL-905、JL-910、JL-1310等不同型号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年设计产能预计100套,同时配合设备生产调试需要,配套建立工业固体****中心,年设计处理能力30000吨,其中处置利用废乳化液10000吨(HW09),处置利用废显影液2000吨(HW16),处置利用电镀等表面处理废液9000吨(HW17),处置利用含贵金属的催化剂9000吨(HW50)。 | 1、废气:焙烧炉烟尘、出料废气,经烟气冷却系统冷却后,经活性炭粉末吸附后,进入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经碱液喷淋塔喷淋后,除雾,进入活性炭吸附塔吸附,最后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5#车间及6#车间废气分别经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两道碱性喷淋洗涤+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汇合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 2、废水: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塔外排水、回用后剩余的蒸汽冷凝水、废乳化液处置后RO反渗透上清液、表面处理废液处置系统产生的冷凝水直接接管,一体式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废乳化液处置系统处置后,上清液直接接管,显影废液及含贵金属表面处理废液综合利用系统产生的电解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系统,冷凝水接管排放,浓缩液委外处置;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水、危废处置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调节池调节后,再经芬顿池氧化后,沉淀、压滤,三效蒸发后,冷凝水接管,浓缩液委外处置。以上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吴淞江。 3、噪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残留物、金属氧化混合物、烘干残渣、含重金属污泥、滤渣、烘干滤渣、浓缩液、除尘灰、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RO膜、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20年3月25日在甪直镇市民终身学习网站首次信息发布(第一次公示);2020年4月23日至5月8日在甪直镇市民终身学习网站进行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发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4月29日在评价范围内主要村庄张贴公示,2020年5月1日在《扬子晚报》第一次登报公示,2020年5月7日在《扬子晚报》第二次登报公示;2020年7月24日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进行建设单位自主公示,以上各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