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进行(略)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略)
3.采购组织类型:(略)
4.采购方式:(略)
5.项目概况:
5.1 项目处理规模
项目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一期400t/d,配置1(略).5MW汽轮发电机组。
5.2 项目主要工(略)
项目工艺采用机械式炉排炉焚烧发电;烟(略)内脱氮+机械旋转雾化脱酸反应塔+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式洗涤塔+SCR脱氮”;余热回收锅炉选用中温中压锅炉系统。
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控制指标优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级标准,外排纳管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飞灰采用螯合剂加水泥的稳定化工艺。都需符合环评要求。
5.3 项目服务地点:(略)
5.4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设备及系统(包括地磅系统、CEMS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运营和维护(包含大修及规范规定的ABCD四类检修,不包含因政策及法规原因及采购人要求提标、改造。中标供应商要求的技改、提标、改造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生产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的处置后的运输,食堂、道路、绿化、消杀、生产区域及办公场所的管理(包括保洁),运营过程所需要的物资、材料及支出(包含第三方检测)。办公场所和宿舍由采购人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已建成的部分根据实际需要免费提供。负责采购人授权范围内的联系事宜。
(1) 中标供应商(略),必须按有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等)进行(略),不得造成污染及危害公共安全;
(2) 炉渣检测合格后暂存于渣坑,由中标供应商按(略),如果通过改造等可以综合利用的炉渣,其改造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 由中标供应商根据环评要求负责将飞灰螯合固化,并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方。交接点飞灰填埋场,填埋及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4) 除本项目运营自用外的电力属采购人财产,售电收入由采购人所有;
(5) 厂区保卫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略)。地磅房由采购人统筹安排、管理;
(6) 采购人派驻现场人员的膳食由中标供应商食堂提供,餐费由采购人(略),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办公用品及后勤配套用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环境污染责任险及所有运行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险,其中所有运行设备应按总额投保财产险。
(8)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按规定要求办理的各项验收工作,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5 交易结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县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注册资金不(略)。中标供应商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之(略),采用实缴制。
采购人拥有**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的所有权、运营监管权;中标供应商组建的项目公司拥有**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的运营权和收益权,但没有项目的处置权。运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略)。
5.6 委托运营期限:5年,委托运营服务期分生产准备期和生产运营期,生产准备期指本项目委托运营服务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72+24”小时试运行完成日止,生产准备期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第7个月开始产生的运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生产运营期指本项目“72+24”小时试运行完成日起至本项目运营服务合同终止日止,委托运营期限自生产运营期开始之日开始计算。
“72+24”小时试运行:**装完成的机组要连续运行72小时,还需要完成满负荷运行24小时。经协商允许在72小时运行结束,不停机消缺后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试验。调试期间的消缺、建设期安装遗留问题的处理由招标人负责。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派遣人员进场(略)(包括参与项目的调试、运行管理、接管前的性能测试等)。生产准备期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或合理化建议。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6.2 拟派运营负责(略):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或环保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3 供应商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具有生活垃圾单条线运营处置或投资建设运营或建设运营不少于400吨/天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须体现垃圾处置范围及规模,原件备查。供应商控股公司的业绩可以作为供应商的业绩,但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6.4 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略)。
注:(略)
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 领取时间:(略)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2. 领取地点:**省**市**县**路281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楼503。
8.公告期限:(略)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午9:30(**时间)
10.投标文件提(略):
**省**市**县始丰街道**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 系 人:陈铮博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略)
联 系 人:许淑奕 联系电话:(略)
地址:**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省**市**县**路281号)
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