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7:00
(略)关于**县**镇人民政府(略)(项目编号:(略))(略)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县**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8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元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略)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略) | **县河东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 | 1 | 项 | (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县**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09点3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县**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五、开启:
(略)09点30分 (**时间)
地点:(略)(**县**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元),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提交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已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必须为“**省公共**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 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县**路海燕茶庄二楼 城隍庙旁)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