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报告厅视频会议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报告厅视频会议改造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
采购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高(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略).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报告厅视频会议改造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省**(略)
项目负责人:倪工,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1410室,联系电话:0551-63735931。
若供应商对质疑(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略)
4、质疑(略)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