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茅山菜市场改造拆建工程已由**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19]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补助一部分,其余由镇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略)
规 模:拆除(略),**菜场建筑面积约293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略)
招标控制价 :(略)
计 划 工 期:(略)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略)工总承包。
标 段 划 分:(略)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略)
质 量 要 求:(略)
安 全 要 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略)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略)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市建(略)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略),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略)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略)(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市区;(4)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指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0年9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略)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联合(略),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214.173:7080/)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略)(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略)。(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略)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略)。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略)。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略)http://(略)214.173:7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略),递交至**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略)。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递交至递交至**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略),则按(略)。
6.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8、备注
8.1所有投标(略)(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略),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略)(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市鄞州区公共**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