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存量垃圾治理工程(元宝砖厂)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略)公示
发布时间:(略)
(略)公示
项目编号:(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预算及来源:(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拟(略)供应商:(略)
地 址:**市香坊区轧钢街1号立汇花半里18栋1单元10层3号
六、采购内容:(略)井和地下水检测井等工程。
七、(略)申请理由及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略)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八、(略):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王丽滨 | **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2 | 胡爱民 | **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3 | 程玉珍 |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九、公示期限:(略)
十、(略)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自****年11月27日至****年12月3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除外,**时间,下同)。
2、领取方式:(略)
十一、响应文(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略)时3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市香坊区哈平路518号(综合牧场)办公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略)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香坊区哈平路518号(综合牧场)办公楼1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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