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练演出场所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藏发改社会[2020]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招标规模:舞台工艺部分。(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舞台工艺部分 2.5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本工程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时间,下同),在www.****.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在www.****.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建设网》、《**商报》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8.3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身份与备案平台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的情形作为废标处理。 8.4****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8.5各投标单位须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房建和市政《2016定额》正式发行和运用及国务院通知营改增税率的调整。 8.7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8.8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投标函、PDF版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自治区**市城 地 址:**市奥特莱斯南附楼12楼 关区**中路87号 邮 编: 850000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扎西次仁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9****1999 电 话: 157****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