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新冠疫情防控筹备采购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0-11-26
(略)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略)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略).00元)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核酸提 取仪 1 | ** 博冠 | BK(略) | 1台 | (略)元/台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略)
(2)如与附件不一致,以附件:(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能树,钱昌银,丁伯金,孟庆勇,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略)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略)。
(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瑶海区**路与乐水路****市二院新区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略)(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公示信息.docx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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