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音乐器材、体育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市实验中学音乐器材、体育器材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约146万元,其中A包预算资金66万元,B 包预(略)。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用于**市实验中学音乐器材、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附件。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服务期限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供货完成。 服务效率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至(略)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略)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略) |
1、采购单位:**市实验中学 | 地址:辽河路126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市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50米路北青年创业街区E座312室 |
联系人:丁女士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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