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61小区(三期)、清新佳苑(三期)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略)受(略)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分公司、(略)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对《61小区(三期)、清新佳苑(三期)物业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61小区(三期)、清新佳苑(三期)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略)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分公司、(略)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采购预算:高层楼服务费1.5元/㎡/月,地下停车服务费:45元/ 月 。
七、物业招标服务内容如下:61小区(三期)、清新佳苑(三期)小区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等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新建标函【(略)“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三级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略)
九、标段划分:(略)
十、本次招标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略)列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供应商具有须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出具所(略)(诚信证明必须属本项目招标专用)。
3、在(略)报纸、网站、大屏公示的物业企业红黑榜,进入黑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物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4、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石河子发改委及城管委“石发改收费【2017】8号”文,三级标准执行;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单位具有丰富的高层管理经验和业绩。
7、本项目不接(略)。
十一、(略):
(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1 月27日至2020年11月 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
(2)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类似业绩。(以上均需原件(略))
(3)采购文件售价:(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三、开标地点:(略)上海商城C座九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分公司、(略)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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