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昌县宏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根环形预应力砼电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广水审批〔2020〕93号 签发人:(略)
关于广昌县宏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根环形预应力砼电杆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略)
广昌县宏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审批《广昌县宏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根环形预应力砼电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略))的要求,贵公司已(略)审批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昌县宏润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根环形预应力砼电杆项目位于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9'47.85 ,北纬26°52'44.06 。项目总占地面积1.73hm2,总建筑占地面积0.47hm2,容积率0.27,建筑密度 27.45%,均为永久性占地,项目由生产厂房、办公楼、生活用房、附属设施以及原料及成品堆放区组成。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0.08万m3,其中挖方量为0.04万m3,填方量为0.04万m3。经土石方调配后,无借方和弃方。工程总投资3056万元,土建投资520万元。本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于(略)工,总工期6个月,该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本(略),其内容达到(略)(GB50(略))的编制要求,可作为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项目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项目区属丘陵区,项目所在区域地带性土壤主要为红壤。项目区现状植被类型主要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场地现状用地类型为林地。项目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略)有关规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工程施工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1.73hm2;项目建设不会产生弃土弃渣;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9.9t,新增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7.0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区域。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未剥离表土)、林草植(略).56%。
六、本(略),项目建设区面积为1.73hm2。
七、同意水(略)。本方案水土(略),1、厂房及附属设施防治区、2、道路及硬化路面防治区、3、(略)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设施进度安排,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设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67.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4.21万元,植物措施费1.49万元,临时措施费2.60 万元,独立费用14.02 万元(其中(略).97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3.68 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6.37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3.00万元),基本预备费3.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3万元。
十、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文件,请及时向广昌县水利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一、请加强对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实施监督,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广昌县水利局的依法监督检查。
十二、如发生工程后续设计变更应及时报广昌县水利局审查同意。
十三、建(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略)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及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设施验收鉴定书,并报广昌县水利局备案。
2020年11月24日
广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