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10:(略)
**县乔家窑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县乔家窑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报名公告
(略)(以下简称 招标机构 )受(略)委托,就**县乔家窑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县乔家窑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略)
2、 招标范围: 包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单机容量 | 数量 | 装机 总容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 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县乔家窑2(略) |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略) | 20MW | 参见本招标文件下册:(略) | 风电场 指定地点 | 以业主通知为准 |
备注:本项目供货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及相关技术服务。 |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2.
3.
4、 资金来源:(略)
5、 报名时间及要求: 5.1 报名时间为:(略) 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6:00 (**时间,节假日除外)。有兴趣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交下列资历证明文件进行报名,报名文件接受电子版,发送至(略):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上述3.3项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风电机组业绩证明文件;
5)符合上述3.4项要求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签字盖章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格式见附件1)。
5.2 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略)。 5.2.1 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5.2.2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联系(略) | 邮箱 |
投标截止时(略)。
8、 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9、 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hk)发布。
10、 联系方式:(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海淀区(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公章)
202(略)
附件1:
保密协议
甲方:(略)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拟对 项目进行**,需要交流信息,将在**过程中(略)。
为了保护披露方对其保密信息拥有的合法权益,现甲乙双方根据(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项(略),经协商一致,达成(略),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保密信息 指本项目洽商及**过程中,披露方根据本协议以书面、口头、图像、传真、磁盘、电子邮件、演示产品或任何其他形式、载于任何载体披露给接受方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但不仅限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保密性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为本项目**事项签署的包括**协议、本保密协议及其他任何协议、协议附件、补充协议或确认函件等所有相关文件;
(2) 不为公众所知悉、对披露方或其关联方的业务、经营、利益构成或可能构成影响的信息;
(3) 披露方及其关联方的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独占性资料、财务报告、客户名录、市场竞争位及其他有关的重要技术和商业信息;
(4) 接受(略)战略计划事宜等有关信息;
(5) 接受方获知的有关披露方的所有交易、谈判、纷争、索赔、诉讼以及有关策略、方案、步骤、目标、条件等信息;
(6) 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有关本项目的项目开发意见、项目执行方案及其他建议性意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承做本项目的服务报价、执行方案、服务承诺、投标承诺等商业竞争信息。
1.2 披露 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信息或接受方从披露方知悉信息的行为。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的,应在(略)机密 或 秘密 或与此类似的标记;以口头形式披露的,披露方在披露信息时应指明该信息的保密性质。尽管如此,对于未在披露时标明 机密 或 秘密 或类似标记的书面信息以及未向接受方指明或确认其保密性质的口头信息,若依据该信息的类(略)密性,也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1.3 披露方 指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接受方 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第二条 保密范围
2.1 接受方应当将保密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需知范围内。除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协议一方的成员及/或为履行本项目工作职责必需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外,接受方不得向其他人员披露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
2.2 本协议双方相互之间可以为了本项目之**目(略)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接受方应根据本协议下的**约定使用所获知的保密信息,且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为了完成本协议规定之**目的外,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自用或用作其他用途。
3.2 接受方仅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向其为执行本项目而有必要知晓保密(略)证该等人士接受至少与本协议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的约束。
3.3 接受方应采取一切合理且不低于接受方对其自身类似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来保护披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以防止保密信息被盗窃及/或泄(略)
3.4 接受方一旦知悉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地使用或披露,应立即通知(略)。
3.5 除本协议所规定情形外,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地复制或复印而用于执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保密信息的任何复制或复印件应当注明该保密信息属于披露方,并且标注 机密 、 秘密 字样或其他类似标记。
3.6 接受方对下列信息可免于承担保密义务:
(1) 在披露方披露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合法公开;
(2) 非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保密信息已经或正在被公开(但因第三方违反相关保密义务导致公开的除外);
(3) 接受方从第三方获取的保密信息,而当时第三方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4) 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此项保密信息;
(5) 如果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或有关政府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强制要求接受方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保密信息做出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荐,接受方应(略)(该等通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不被允许的除外),使披露方及时采取保护(略)
3.7 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导致本项目之**目的未予实现,披露方均有权要求(略)息。当披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方返还保密信息中的文件、资料时,接受方应当立即返(略)密资料的文件。该等文件、资料的返还并不免除接受方及其接(略)
第四条 保密期限
4.1 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略)
4.2 不论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间就执行本项目**事宜已经及/或将要签署的协议,本保密协议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略)。如违约方因违(略),则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守约方。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6.2因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过程中,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其他
7.1 除了为执行本项目之目的接受方可以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之外,本协议没有赋予接收方任何涉及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其他权利或许可,所有保密(略)。
7.2 本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转让。
7.3 本协议构成本协议双方就本项目保密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并替代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就该等保密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由双方在协商之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协议由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市海淀区签署。
(本页(略))
甲方(盖章):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