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水厂、全禄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水厂、全禄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数量:**水厂、全禄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一宗(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本项目单价报价上限为130.00元/立方米,单价报价超此上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5.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任意一项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2.1具备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固体废物处****水厂****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批复》 ;
5.2.2 具备有《**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类别****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
5.2.3具备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中有可处置污泥的工艺设备及生产工艺。
5.3 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签约)有运输资质的单位;(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非自有的还需提供委托协议/**协议相关证明复印件)
5.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项目开标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的行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填写)
5.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存在因污泥处置不当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发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填写)
5.7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石岐区**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6,****;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4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30—15:00 。
7.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18日15时00分。
7.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5时00分。
7.4开标地点:**市石岐区**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6,****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保证金须在2020年12月18日15时00分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天**路支行
账 号:440********053015271
9、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罗胜
电 话:173****3040
1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石岐区**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6
电 话:0760-****1318
传 真:0760-****1318
联系人: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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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