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
- 交易编号:D(略)Y-****(略)-7
- 免费(略)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D(略)Y-****(略)-7 |
招标人: | **县人民法院 | 招标(略): |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略) |
采购内容: | **县人民法院采购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系统一套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详情
- 1
- E(略)
- (略)万元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标段内容: **县人民法院采购诉讼服务中心智能终端系统一套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