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河新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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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河新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河新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及配套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0】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河新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河新街道路全长1050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等级为支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地下管网(雨水、污水、电缆沟、照明地下部分)、景观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规模及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2.1.3建设地点:****开发区姚家房镇。 2.1.4项目**费概算:3239.86万元。 2.1.5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1.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7 09:00至2020-12-03 17:00(**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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