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甲方:****
地址:**市**区松汇西路1188号
电话:139****6688
传真:139****6688
联系人:卫泉新
乙方:****
地址:**市**路65****科技园大楼709室)
电话:****0438
传真:021-****0566
联系人:陈慰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552000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且监理人提交完整合格的相关资料止。。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相关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整改,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支付。
签订合同后且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责任界定完成 (无监理责任)后且监理人提交完整合格的相关资料,支付余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区****社区工程监理的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 5当设备人为原因损坏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区****社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应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分包转包,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区****社区工程监理存在潜在缺陷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区****社区工程监理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9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
9.10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无
15.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15.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如有以下情况:①工程材料和设备未按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意见)和未负监理责任而产生最终价格无法确定的:②所审核的技术核定单未出具意见或未注明前后发生的情况而产生最终价格有歧义的 ;③经济 类签证越权签证或审核意见违反施工合同的约定造成经济索赔的;④技术核定单的计量签证准确率未达95%以上的;⑤未 按合同履行义务,经委托人书面提出3次通知仍不履行的;⑥工程监理单位不出具负项签证造成无有效凭证予以核减造价 的。 由以上1~6点引起造价调整,导致增加投资额超过中标**费+5%以上(含+5%),监理人应承担赔偿金 ,赔偿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5%≤A≤+10% 赔偿费用=总收费额×A×2
+10%≤+15% 赔偿费用=总收费额×A×3
+15%≤+20% 赔偿费用=总收费额×A×4
+20% 赔偿费用=总收费额-税金 注:A为超额比例(由于监理人原因增加投资金额/中标金额×100%),责任鉴定按松财[2009]第33号文件。
16.争端的解决
16.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法院起诉。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7.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合同转让和分包
19.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份。
21. 合同附件
21. 1 本合同附件包括:《**区****社区工程监理项目竞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2.合同修改
22.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何劲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廖利钊 |
日期:2020-11-20 | 日期:2020-11-20 |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