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东洋河水生态景观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东洋河水生态景观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 抚审批字【2020】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市**区。建设规模:峪门口村至**寨连接线段7.9公里全段由北向南设置9个停车区,7处滩地节点,32座艺术堰;对现有道路(峪门口—**寨连接线)段长8.03公里、宽7.5米现状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沿河两岸设置8个灌溉点。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财务要求:良好,提供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 信誉要求: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监理员不少于 3 人。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30 09:00至2020-12-04 17:00(**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冀招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 | 地址: | **市**区 |
邮编: | 066000 | 邮编: | 066000 |
联系人: | 邹静宇 | 联系人: | 朱方明 |
电话: | 0335-****409 | 电话: | 186****863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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