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
2.2 招标编号:M(略)
2.3 项目规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采用2×300t/d的焚烧线,配套1×12MW汽轮发电机组,日产生炉渣约150吨。
2.4 项目地点:**市**县古塔街道,西城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2.5 服务期限:
建设期:(略)
运营期:自招标人提供第一车炉渣之日起5年。合同(略),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2.6 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炉渣收运及时,炉渣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标准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略)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3.1 招标范围
3.1.1工作界面
招标人:提供土地;负责按照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厂房、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提供水、电、汽等条件(按市场价收费);提供炉渣;不允许在炉渣处理厂建设制砖厂。
投标人:提供炉渣处理厂(包括厂房、工艺、汽车运输)的全套设计图纸,自带设备及安装调试(设备产权归投标人所有);负责投产后的(略)(包括但不限于:渣吊操控和日常维护保养、炉渣装载、运输以及渣池区域和厂内运输沿路的保洁等)及市场营销。
3.1.2对(略)
(1)投标人具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外部环保事项协调等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投标人具备提供炉渣处置应急措施,保障项目公司全年正常生产运营的能力。
(4) 本项目炉渣处置项目投产日期滞后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投产日期,投标人必须有炉渣暂存措施方案,将炉渣运出并按政府要求的标准进行处置,所有费用由(略)。
3.2 标段划分:(略)
3.3 技术要求:(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能源(或物资或**)回收或废渣处理回收或固体废物治理或灰渣**回收及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实际控股并运营1个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及以上的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或1个单体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5万吨及以上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1.实际控股:提供(略)件;2.实际运营: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实际运营证明文件;3.开标时提供实际控股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实际运营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合同原件(合同必须提供原件))。
4.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略)com/)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5.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略)
5.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17:00时(**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4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招标文件售价:(略)
付款方式:(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略)
5.5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采网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略)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及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略)(**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室)。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略)。
7. 发布(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
中原招采网(http:(略)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05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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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