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马鼻镇墙兜等4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市农业农村局以榕农综【(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县马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连政办[(略)件规定,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用简易抽取办法来确定施工承包单位。
2. 项目(略)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马鼻镇墩里、拱头、橫厝、墙兜等4个行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项目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
(2)发包内容:灌溉渠、农沟、墩里村、拱头村过路涵管、量水设施、田间路、生产路、回车场、错车道、下田坡道、排洪沟、标志牌等;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略)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本项目的K值为10%,发包价为控制价*(1-k)(略)*(1-10%)=(略)元
2.5.工期要求: (略)
2.6.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与本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县(略)(水利)中的企业。
4. 抽取确认承包单位的方法
4.1. 抽选时间:(略) 3 日 15 点至 16 点。
4.2. 抽选地点:(略)
4.3. 抽取方法:(略)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或其他不(略),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以预算审计价为基数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取。
5. 合同签订
5.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5天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
5.2.合同付款条款: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50%,承包人向(略),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面完(略),承包人再次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合同价款的40%,累计支付合同(略)),余20%待结算审计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后、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结算审计价的97%,留3%作为质保金,待省级验收合格一年期满后经核查无质量问题的给予退还。有关签订增补的工程量按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足额的正规的税务发票。
6. 履约(略)
6.1. 履约担保金额:(略)
6.2. 履约担保形式:(略)
6.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28天内退回。
7.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