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赤法委评字第44号重新委托评估机构公示(股权评估)
(2020)赤法委评字第44号重新委托评估机构公示(股权评估) |
2020年11月30日 10:07 |
贵 州 省 赤 水 市 人 民 法 院 重新委托评估机构公示 本院受理黄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某某、**黔北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案件执行需对被执行人**黔北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3%股份的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因之前摇号确定的评估机构无法完成我院委托评估的项目,现重新启动摇号程序(注意:本案无相应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保证诉讼时效,本院不再另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需审计评估一并进行,请中介机构认真阅读工作公示,确定是否具备本项目资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后再进行报名,如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却参与报名中标的中介机构,影响诉讼时效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提请其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报名前有疑问的请电话联系法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于2020年12月8日下午5****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本院预计于2020年12月9日上午10时对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摇号,中标机构即为本案委托评估的中介机构。 联 系 人:陈法官 联系电话:180****6670
********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专业类别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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